江西省全南县检察院切实加强实名举报人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6-05-09 丨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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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赣州5月6日电(通讯员 杨瑞纤)为进一步落实完善保护举报人制度,切实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今年以来,江西省全南县检察院依据最高检、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保护、奖励...

  正义网赣州5月6日电(通讯员 杨瑞纤)为进一步落实完善保护举报人制度,切实加强对举报人保护,今年以来,江西省全南县检察院依据最高检、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将举报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该院除了在院门口设置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外,还设置了独立的举报接访室,如来访举报人有特殊保密需求的,则到举报接访室接待,确保接访过程及接访内容的保密性。所有的举报线索进行统一归口管理,由举报中心专人将举报件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受理、审批、分流、跟踪及答复,并配备了专门的保密柜放置举报件,防止其他人员随意接触纸质举报件,有效避免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举报人信息泄露的问题,切实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安全。

  此外,该院对所受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定期清查和监控催办,确保线索得到及时查处和办理。同时,实行实名举报件件答复制度,要求所有举报件均要进行书面答复,并进行面对面释法说理,确保举报人详细了解案件办理的详细情况,了却心中疑惑。对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被举报人获有罪判决的,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提升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增强举报人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同时,对在举报线索管理和查办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举报线索泄密、丢失的,或向被举报人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应当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截止目前,该院未发生一起举报人信息泄露的问题,有效增强了群众参与举报惩治腐败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