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的三个作用

发布时间:2017-10-23 丨 阅读:
导读:

  司法考试的三个作用_杨海龙司考_新浪博客,杨海龙司考,...

    一套试题是否好,不能带着个人情绪地片面评判,而应该理性地综合评判。我认为评价司考试题出得好不好,应该考虑到下面的标准:

  1、排名作用:考生的成绩是否是正态分布,是否能够合理拉开档次。因为现在的司考已经是一个排队式的选拔性考试,而不是一个纯粹的水平考试,所以,至于你考几分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全国排名位置是否进入当年的合格范围。

  2、导向作用:能够指导考生将那颗浮躁的心平静下来,计划通过2-4年时间的认真学习才能过关。同样也提醒法学在校学生扎实学习,要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

  3、宣表作用:让社会认为过司考的人都是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是值得信赖的,提高律师和司法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司考是仅让那些真正经过长期系统地学习法律,真正达到国家标准的考生能够过关。过去经常有仅二个月左右的突击就能过关,非法学比法学专业容易过关,本科比硕士容易过关。现在的司法考试就应该让真正有法律功底的过关,那些没有法律功底的非法专业的学生,通过长期的学习也能过关。当大家包括考生都在骂司考出题者时,反而是在向社会宣扬司考不容易了。

  总体来说,我感觉今年的题出得比以前成功。

  一方面,理论性提高了,能够提升司考档次了,不是仅背条文就能过关了。

  另一方面,注重覆盖面了,让那些投机的人没有机会一方面吹嘘自己智商有多高,另一方面践踏司考的社会公信力。

【评】本文作者客观的评价了2012年司考试题,推荐阅读。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