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法院院长“审委会课堂”亲自授课 探索化解执行难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6-05-25 丨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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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为公司主体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大量存在,急需攻克破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落...

  近期,沈阳市东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为公司主体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量存在,急需攻克破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的要求,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巍在审委会上亲自授课,专门以“在执行程序中‘揭开公司的面纱’”为题,利用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近三十年的审执实践经验,结合经典案例,讲授在执行程序中,法院如何在判决确定的公司主体之外进行扩张,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投资者来解决执行难问题。精彩的讲课引起了在场干警的共鸣与讨论。

  大东法院始终把破解执行难作为重点工作,努力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创造良好的执行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编辑:sfedito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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