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家获刑8年后“携”冤情上诉遭检方抗诉

发布时间:2017-02-05 丨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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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营企业家获刑8年后“携”冤情上诉遭检方抗诉——民营企业家张旭升与省部级高官丁解民的“战争”系列报道之四 在江苏淮安,著名民营企业家、一剪 ... ,深圳论坛...

民营企业家获刑8年后“携”冤情上诉遭检方抗诉

——民营企业家张旭升与省部级高官丁解民的“战争”系列报道之四

  在江苏淮安,著名民营企业家、一剪梅集团董事长、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人大代表张旭升,与省部级高官丁解民发生了一场万众瞩目、历时11年的“战争”,这场“战争”虽然不见硝烟、不闻炮声,却残酷无比、惊心动魄!

  2015年6月15日,这场“战争”算是告一段落,因为在这一天,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由政府强行介入和操控的民营企业一剪梅集团的破产程序,其后又安排一剪梅集团破产管理人将一剪梅集团公章和企业管理权交还给原一剪梅集团董事长张旭升。更让张旭升倍感欣慰的是,淮安市委市政府、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鼓励张旭升继续发展企业,为推动淮安经济的发展再作贡献再立新功。

  有一点毫无悬念——丁解民是这场“战争”的发起者、策划者和导演者。

  将日历倒翻12年——2004年9月,原淮安市委书记丁解民对张旭升做了一个藏有“刺刀”和“子弹”的批示,淮安市纪委为落实丁书记的批示对张旭升实施“双规”,之后张旭升被冤判9年有期徒刑,直到2013年1月才获得完全自由。张旭升伴随着由丁解民发起的这场“战争”,失去了对一剪梅集团长达11年之久的管理权!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中,在张旭升这位著名民营企业家身上发生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第一篇 丁解民批示“双规”民营企业家(系列报道之一、二、三,已发布)


  第二篇  丁解民将民营企业家送进大牢


  一、  民营企业家获刑8年 上诉遭抗诉


丁解民安排淮安纪委“双规”张旭升,获取其“有罪”的口供后,

  2004年12月10日,江苏淮安的办案机构将被折磨得剩下半条命的张旭升投进了淮安市看守所,随后开始了对张旭升漫长的审判。

  张旭升被送入看守所后,淮安市公安局到看守所提审张旭升的人,是在淮安纪委“双规”时负责做口供的市公安局侯教导员和杨队长。杨队长对张旭升说:我们只是把你在“双规”期间的供述重新整理,让你签字而已,你要好好配合!检察院到看守所提审张旭升的人,是和淮安市纪委联合办案的朱建检察官。尽管朱建在提审张旭升时说:检察院是独立办案,不受纪委制约,你把“双规”时受到刑讯逼供的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我好向上级汇报。但张旭升牢记纪委“张组长”的“嘱咐”:不要翻供,如果翻供还要拉回来“双规”。“张组长”还威胁张旭升:把你老B养整死,也最多算畏罪自杀!张旭升深知如果在此时翻供,将有可能被“特审”或者重新被“双规”,甚至有可能被整死,连在法庭上为自己澄清事实真相和与家人见面的机会都没有!想到这可能发生的可怕后果,张旭升唯一能做的就是重复“双规”时的口供,不敢作其他选择,连“翻供”的念头都只能一闪而过,停留时间岂敢超过一秒钟?!

  2005年3月,张爱梅(张旭升妻子)聘请的南京律师蔡筠终于可以单独会见张旭升,张旭升向蔡均律师叙述他在纪委“双规”期间遭受的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申明其在“双规”和进入看守所对公安、检察院的所有供述都是虚假的,并问律师是不是要把真实的情况告知检察院。蔡律师告知:在法院开庭前不能说明真相,说明真相后律师取证可能受到干扰,要等到法院开庭时在庭上说明真相。蔡律师要张旭升相信法院,相信法律。

  2005年9月,张旭升拿到清河检察院第一份起诉书。张爱梅知道张旭升是因得罪丁解民而被市纪委“双规”的,2005年10月10日就打报告给清河区法院,报告内容如下:

  清河区人民法院:

  我叫张爱梅,是张旭升的妻子。我丈夫张旭升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一案正在你们法院审理。

  我丈夫的案子去年由市纪委直接办理,后来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理。由于我丈夫是淮安市第一个民营企业家,曾经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他本人和他经营的企业在淮安地区乃至更大的范围内有着较大影响。我经过了解得知,我丈夫一案涉案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时间长达6年,属于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

  本人作为张旭升的家属,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将张旭升案子交淮安中院一审。

  2005年12月21日,清河检察院又给张旭升发了一份完全相同的起诉书,张旭升的案子仍由清河法院审理,理由是市中院指定该院审理,而真实的原因是:如果由淮安中院一审,张旭升要上诉,将由江苏省高院受理,这样就脱离了丁解民的控制、跳出了丁解民的手心。

  2006年元月5日、9日,清河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了张旭升案件。张旭升在庭上全部否定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向法庭陈述他在“双规”期间受到了残酷的刑讯逼供,并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律师也为张旭升作了无罪辩护。

  2006年元月25日,清河法院为张旭升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失去自由一年半后的张旭升回家和亲人团聚。

  2006年元月26日,公诉人朱建带着果蓝和他的同事一起到医院看望张旭升,朱建对张旭升说:张董事长,你的案子没有问题,安心治病,在治病期间案子也就结束了,病治好后重返一剪梅继续干事业。朱建并和张旭升照了像,因为朱建是淮安市“十佳检察官”,照相是为了登报宣传清河检察院对张旭升实行的是“人性化”的监管。

  清河法院的领导叫张爱梅转告张旭升不要再考虑刑事问题了,要好好研究《公司法》,如何把企业收回。

  2006年春节后正月初八,是机关上班的第一天,张爱梅找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陈以超(张旭升专案组负责人)问:张旭升被你们带走时身体很好,现在怎么全身都有伤,路也不能走,右眼也看不见,这是怎么回事?陈以超说:老张在看守所那么长时间,身体肯定会有问题。张爱梅说:是你们把他送进看守所的,我只能找你们!陈以超说:事情不是已经过去了嘛,老张不是已经回家了嘛!

  企业股东、张旭升和家人错误估计了形势。企业股东和家人找纪委和丁解民要企业,弄的纪委主要领导和丁解民都很不高兴。

  清河法院主要领导告知张爱梅:要对张旭升重新逮捕,张旭升要救自己只能找丁书记和中院刘华院长帮忙。

  2006年9月22日,张旭升给丁解民写了一封求救信,他让妻子张爱梅送给了丁解民书记。信是这样写的:

  尊敬的丁书记:

  我从2004年9月初被双规至今已有近18个月,期间经历双规、刑事拘留逮捕、法庭开庭,现因身患重病,被清河区法院批准取保候审,在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清河区检察院以我涉嫌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向清河区法院起诉,现将起诉书起诉我相关问题的真实情况向丁书记汇报如下,请您在百忙之中给予关心和帮助!

  ......

  尊敬的丁书记,我在企业当了18年主要领导,一直听从组织安排,组织上叫我带头改革,没有经验,没有政策,94年第一家把资不抵债的淮阴百货站改制成民营,做了淮安改革试验田。96年1000多人的罐头厂无人接收,市委把这个任务交给我。我把它当作组织上交给我的政治任务来完成,2001年丁书记来淮安后,要求我克服困难,努力开拓,对一剪梅进行二次改革,争取企业再创辉煌。在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遵照您的指示,拼命工作,把抵押给工商银行的超市淮海店产权购回,完成了罐头厂搬迁改造,建成了江苏最好的花园式现代化的罐头厂,通过了国家商检局的验收并正式投产,实现了日化产品的更新换代和品牌创新,开拓了新的销售渠道,准备2004年9月18日日化公司新厂区开工建设,争取2005年元月完成日化公司搬迁,与此同时,在深圳路一号建成苏北最大一流的汽车交易市场,实现淮安汽车市场的整车、旧车、配件和维修装潢交易的一条龙服务,汽车市场建成后,将能安排近千人就业,实现上千万税利,成为开发区一个新的亮点。我把企业当成自己的事业来干,当作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从没从中谋取私利,我在工作中有缺点、有错误,但我凭自己的良心和事实,没有做对不起组织和对不起企业的事情,更没有犯罪。我只对不起我的家人,尤其对不起我的妻子,我没有给他们带来财富、带来幸福,只给他们带来伤害和灾难。我现在身患重病,身心疲惫,同时上有三位七八十岁的老人,下有未成年的儿子,更有体弱多病的妻子,我相信组织,相信丁书记能给我公正,我的案子在清河法院已经开了两次庭,请丁书记在百忙之中给予关心和帮助,让我早日能回家团圆,回归社会。

  据说,丁解民在张旭升的报告上批了四个大字“依法处理”。

  张爱梅到淮安中院找刘华院长沟通,遭到训斥。

  2006年2月23日,张旭升在二院的病床上被清河法院的法警强行拔掉输液的针头,像抬猪一样又将他送回了看守所。随后,清河检察院又发了补充起诉书,公诉人朱建对张旭升说:公安机关起诉的10项指控,检察院只想起诉三个问题,因你的案子变成政治问题,检察院只能按纪委的要求起诉。

  清河法院将张旭升重新逮捕后,又开了二次庭,但迟迟不下判决,有人透露要等丁解民调走才下判决。

  丁解民注定是张旭升的灾星,在张旭升从87年当企业领导人起,淮安没有哪个书记在淮安任职超过5年,但丁解民2001年4月到淮安,2006年8月召开的党代会丁解民仍然是淮安市委书记。2006年9月12日清河法院审判长张祖超给张旭升送达了刑事判决书,他对张旭升说:对你判8年,是淮安纪委定的,我们只不过是发判决书而已,我们法院对你的态度你清楚,你不要上诉啦,你上诉检察院就要抗诉。抓紧走,有冤到监狱申诉。

  张旭升经与律师商量,还是坚持上诉,2006年9月21日上诉至淮安中院,清河检察院在过了抗诉期限的情况下,竟然以2006年9月19日的日期提出了抗诉。

  欲知“战争”如何继续,且听下回分解。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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