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龙镇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发布时间:2016-10-16 丨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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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龙镇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县委《关于开展维护信访秩序专项治理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信访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则...

重龙镇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县委《关于开展维护信访秩序专项治理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信访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与依法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从严追究责任的原则。

    二、来信来访接待要求及程序

    1、全体镇、村(社区)干部必须认真、妥善接待处理好每一起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2、当面能给予答复的问题,干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解答清楚;不能当面答复的,应说明情况,讲清政策。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说话和气,不能激化矛盾。

    3、矛盾较为复杂,不能当场解决,群众情绪又较为激动的,镇、村(社区)干部应陪同反映问题的群众到镇群工办,镇群工办工作人员要及时指导群众填写《来访群众登记表》,了解来访人姓名、家庭住址、反映的主要问题并做好政策解释,疏导群众情绪。

    4、群工办接访后,要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向涉及部门予以转办、交办。对重要信访事项,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

    5、群工办要随时跟踪,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信访人。

    6、承办信访事项的部门、村(社区)要认真、及时、公正办理,并在群工办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回复。

    三、异常信访事件处置要求

    1、镇、村(社区)干部要注意掌握信访信息,发现有异常信访行为时,要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镇领导和镇群工办。

    2、出现集访、滞留办公场所等事件时,由镇群工办通知上访人所属的村、社区干部和辖区派出所,村、社区干部和镇群工办干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妥善处置。社区干部和谷田片区的村干部要在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赶到现场,文江片区的村干部要在接到通知后40分钟内赶到现场。辖区派出所接通知后,要组织警力到现场维持秩序。

    3、凡发生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或者重要会场,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损毁公共财物、寻衅滋事、呼喊口号、聚集哄闹的;纠缠、威胁、侮辱、殴打接访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时,经工作人员劝导、教育无效的,由镇群工办通知辖区派出所,依法处理,制止违法行为。

    四、处罚办法

    1、镇、村(社区)干部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接待、不处理、推诿扯皮,造成群众越级上访的:到县上集访1次,扣部门负责人或村(社区)书记、主任和责任人各10分;发生到省进京上访的,扣部门负责人人或村(社区)书记、主任和责任人各30分,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并进行问责处理。

    2、镇、村(社区)干部在接到镇群工办通知到现场处置异常信访事件时,未按要求及时赶到的,扣责任人10分,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并进行责任追究。

    3、所有扣分均计入镇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