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替考首案宣判 犯罪事实清晰适用刑事速裁程序

发布时间:2017-03-08 丨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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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替考首案宣判

1月14日,海淀法院宣判首例替考入刑案,侯某、虎某因在研究生考试中舞弊,“枪手、雇主”分别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

1月12日,海淀法院受理了这起涉嫌代替考试罪被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

该案系《刑法修正案(九)》将“替考”行为入刑并正式施行后,北京法院审结的首例考研替考入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