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村民实名举报村支书贪腐 莒南县纪委回复惹质疑

发布时间:2016-05-19 丨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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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4日,莒南县纪委信访室就村民反映的8个问题给出如下答复意见: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2015年12月3日,莒南县纪委依纪给予郁有庆党内警告处...

原新闻标题:临沂市:村民实名举报村支书贪腐 莒南县纪委回复惹质疑(中国青年网)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埠上社区郁家结庄村多位村民给记者打来电话,反映该村村支书郁有庆涉嫌贪污集体财产,莒南县纪委调查结果不能令人信服的情况。

举报人郁章利告诉记者,村支书郁有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2011年8月,该村水库库底土地承包195份,共计390亩,每亩100元,共收承包费39000元,此款项2012年11月才入村委财务账目,从收账到入账,该款项被郁有庆挪用1年多,据此郁有庆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2012年3月,该村后有属于村集体的一处采石场,因无任何手续已经停止开采,郁有庆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开采达70余天,平均每日产石子600余吨,每吨按最低售价2元,共计收入7万余元,此款项去向不明,怀疑被郁有庆侵占。

2013年3月,郁有庆在没有任何开采手续的情况下,以给村民吃自来水的名义再次开采石场,此次开采动用大型挖掘机3台、大型运输车6辆。从2013年3月至8月份,开采5个月,租用埠上社区书记张强西埠村南山碎石场一处,24小时不间断生产石子,白天由郁有庆父亲郁家存过磅收钱,晚上由郁万胜过磅收钱。采石矿场长约200米、宽约70米、深约10米,共计方量14余万方,产石子35万吨,每吨以35元价格出售,共计收入1225万元,郁有庆只向村委交了42万元,剩余1183万元怀疑被郁有庆占为己有。

2013年11月,位于该村西、西北的山场再次承包给58户村民,一次性收取10年承包费,共计11万余元,此款虽入村委财务账目,但该款项很快被郁有庆以各种理由挪用,占有。

该村村民郁有强等人因超生二胎,理应被罚款,郁有庆及部分村委干部借超生户违反计划生育多收罚款达十几万元,多收的款项被郁有庆等人私分。

2013年10月,上级政府拨款8万元用于修路,郁有庆以莒南县华美建筑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包,实际上是郁有庆本人承包该工程,以达到自己侵吞该款项的目的。

2013年8月,政府拨扶贫款90万元,对该村进行道路硬化,道路硬化面积宽不足5米,长约2公里,村支书郁有庆在没有公开招标的情况下,私自将工程承包给本人,对外名义上仍是承包给莒南县华美建筑有限公司,铺设道路的石子是郁有庆采石场的石子,,被高价卖给村里,整个道路的施工,他既是承包商又是村委负责人,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等从未向村民公开过,村委财务账目管理混乱。

该村29户村民门前路面硬化按照每平方米38元的价格共收取了58000元现金,此款大部分款项被郁有庆挪用、侵占。

据郁章利讲,从2015年3月到2015年10月23日长达8个月的时间里,多位村民先后去莒南县纪委15次,临沂市纪委10余次,山东省纪委8次,北京中纪委5次,反映村支书郁有庆涉嫌贪腐的问题。2015年6月29日,中纪委将村民递交的举报材料按照程序转交给莒南县纪委。2015年8月,村民代表到莒南县纪委询问中纪委转交的材料是否收到,接待室的三位工作人员均称没有接到中纪委转交的材料。无奈的之下,2015年10月23日,村民代表又去北京上访,临沂驻京办王主任和莒南县信访局华局长接访后,村民代表于10月23日晚上回到临沂,10月26日上午,在莒南县纪委会议室,纪委信访室主任徐洪霞跟村民代表签订双向承诺书,并将举报材料交给纪委监察二室的庄姓和刘姓两位工作人员,安排其二人立案调查,承诺于2015年11月23日给予调查结果。

在莒南县纪委的调查过程中,对于纪委工作人员的取证方式,举报人郁章利提出质疑:“莒南县纪委监察二室的庄姓和刘姓两位工作人员调查时,在我们村寻找的主要证人基本是被举报人郁有庆及其亲信郁万勤、郁万森的亲属,主要证人有:郁有省(郁有庆的堂弟)、郁家提(郁有庆的堂叔)、郁有配(郁有庆提拔的小组长和理财小组组长)、郁有坤(郁有庆、郁万森、郁万勤在非法盗采矿产中高新聘请的机械修理师)、郁万习(郁万勤的亲哥)、郁万理(郁万森的亲哥)、郁万成和郁万村(社区书记张强的舅子),而郁有庆、郁万勤、郁万森三人都是社区书记张强一手提拔的。当我们得知莒南县纪委两位工作人员去找以上人员取证时,我们曾把以上人员跟被举报人郁有庆的关系反映给两位工作人员,而两位工作人员却说你们村都姓郁,不是跟你们一伙就是跟被举报人一伙,我们怎样取证你们无权干涉。”

2015年12月4日,莒南县纪委信访室就村民反映的8个问题给出如下答复意见: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2015年12月3日,莒南县纪委依纪给予郁有庆党内警告处分。

对于莒南县纪委给出的调查处理结果,郁章利等村民表示不能接受,认为莒南县纪委有包庇之嫌,郁章利给出的理由有如下两点:第一、莒南县纪委既然查出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为何不和信访人说明白是哪部分问题属实?村支书是否涉嫌犯罪?面对村民的质疑,却遮遮掩掩,以“村民无权知道”为由来开脱,如此做法,让老百姓无法信服;第二、村民反映的8个问题均涉及村支书有贪腐行为,即便有一项落实属实,那么村支书也应该涉嫌犯罪,为何莒南县纪委却仅仅给了他一个党内警告处分?而不是将其移交司法机关来处理?

郁章利告诉记者,莒南县纪委的处理决定下发以后,村支书郁有庆不仅未有所收敛,而且变得更加嚣张,公然在村内宣称:“我有钱有人,你们爱上哪告就去哪里告,就是告到联合国也没有用。”2016年1月21日,郁有庆之子结婚,,郁有庆在莒南县绿地公馆宴请宾客,共30多桌200多人,其中不乏党政领导干部在内。郁有庆身为共产党员,借儿子婚事大操大办,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虽然村民多次举报,莒南县纪委至今未查处。

2016年4月28日,举报人郁章利之子郁树山在内的18位村民因为水库清淤与他人发生矛盾冲突,被莒南县公安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拘留,郁树山等6人被刑事拘留,其余12人被治安拘留,被拘留的这些村民大部分有过上访经历。郁章利告诉记者,从表面来看这些人被拘留是因为两方竞争村内水库清淤工程引起的,但是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村支书涉嫌贪腐引起民愤,导致这些村民多次上访,给当地社会稳定造成影响被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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