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信访实名举报率连续三年超52%

发布时间:2016-05-03 丨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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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根据清风扬州网消息,今年以来,分别为199件和107件。署实名举报率连续三年保持在52%以上,中国纪检监察报专题推荐该区相关经验做法。 一、多方搭建平台,拓展举报渠...

  中国江苏网讯 根据清风扬州网消息,今年以来,分别为199件和107件。署实名举报率连续三年保持在52%以上,中国纪检监察报专题推荐该区相关经验做法。

  一、多方搭建平台,拓展举报渠道。将传统举报方式和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广泛开展接访下访活动,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在群众聚集场所增设举报邮筒,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增设举报箱,打造署实名举报“绿色邮政通道”;通过电视清风频道、广播电台、江都快报等传统媒体,定期公告信访部门通讯地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积极运用纪检监察网“书记信箱”、“网络信访接待室”、手机短信举报热线等现代科技手段,方便举报人随时反映问题;积极推行区纪委常委信访接待日制度,成立社区党廉中心,设立信访接待室,安排专人驻点接待,主动倾听群众反映,收集信访线索。2012年以来,通过专用信封、 “书记信箱”、短信举报热线分别接受信访件95件、76件、31件;区纪委常委定点接待群众来访102批264人次,解决问题16件。

  二、规范受理程序,提升办件质量。贯彻执行《倡导和鼓励署实名举报实施办法》,紧扣受理、办理、处理等三个环节,规范操作程序:在受理环节,严格执行实名举报保密制度,,明确专人接收处理,设定专门代码代替举报人姓名,隐去举报人身份信息;在办理环节,推行实名举报提级办理和限期办结制度,组建署实名举报调查组,明确属范围署实名举报不得批转下级办理;在处理环节,对实名举报查实的问题,尤其是涉及党员干部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存在违反保密规定、查办案件敷衍了事、故意包庇被举报人,被举报人打击报复或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2年以来,全区实名举报平均告知率87%,提级办理率90%,按期办结率95%;通过实名举报挖掘案件线索182条,立案查处50件,挽回经济损失380万元。

  三、互动公开反馈,增强群众信心。严格执行实名举报反馈制度,分阶段、分情节向举报人反馈实名举报办理情况,增强群众就地举报的勇气和信心。在受理和查结后2日内分别向举报人反馈,案件办理过程中视调查需要及时反馈。反馈由专人遵照举报人意愿,采取当面、电话、信函或其它适当方式进行。对举报人提出的新线索或不同意见进行补充调查,向举报人进行二次反馈;对没有新内容的重复举报作并信处理,向举报人详细解释;对反映失实、且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公开调查处理结果,为被举报人澄清是非,恢复名誉。对于群众联名举报的,除涉及个人隐私或需保密的内容,一般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干部代表大会或联名举报的群众代表座谈会公开反馈调查处理情况。2012年以来,共查否实名举报210件,澄清是非14次,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立足系统保障,健全长效机制。推行宣传引导、专项奖励、保护举报等3项制度,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实名举报工作有序推进。组织“阳光信访基层行”、“信访举报宣传日”等活动,在城区市民广场、企业集中区进行集中宣传实名举报的渠道、使用方法、注意事项、配套制度以及承诺内容等。实行实名举报专项奖励,对举报属实的轻微违纪违法问题,给予50元经济补助;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一案一奖,视情节奖励200-2000元;经济案件按违纪金额的2%奖励,最多不超过10万元;同一案件数个举报有功人员的,根据贡献大小予以奖励;联名举报的,由主要联系人内部安排。推行实名举报保密责任制度,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与实名举报人接触实行单线联系,负责信访问题的协调办理、信访举报人的反馈沟通,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案情及举报人信息;推行实名举报办理责任追究制度,对泄漏信访信息导致案件查处受阻或举告人遭到打击报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12年以来,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25人4万余元,听取意见建议2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