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早报讯 (记者冯琳)一名投资管理公司员工离职后仍以公司客户经理身份与客户签订高息理财合同,所骗百万款项用于放高利贷。日前,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该起诈骗案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对被告人张某判处刑罚。
20多岁的女青年张某(27岁,大学文化),2012年8月起担任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客户经理,2013年1月离职,同年4月张某仍以该公司客户经理身份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刘某,先后两次以介绍高收益投资理财产品的方式与刘某签订了假的理财协议,刘某共将200万元人民币转入张某提供的账号。张某将骗得的200万元全部用于放高利贷,仅间断给付刘某利息6万余元,当刘某找张某追要本金时,张某编造各种谎言推脱后逃匿,刘某遂报警。
2015年4月,张某在长春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张某主动交代了2013年10月,其以同样方法骗取了本市另一女子赵某人民币20万元的事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家属主动退还了刘某15万元、赵某9万元,,并给赵某打了欠条,取得赵某谅解。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