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装备:预编之时有章法,随时征用不再难

发布时间:2016-05-09 丨 阅读:
导读:

  这些年,当地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瞄准这一优势,大打“军民融合牌”,装备预征工作成绩喜人。4年前,某预备役团接受上级通用装备检查,结果,某企业麾下的6台预征...

迈过从征到用的“三道坎”

——对湖北省随州市军民通用装备动员建设的调查

5月初,湖北省随州市军民通用装备动员演练现场,10余台民用运输车经过改装后驰骋训练场。张华山摄湖北省随州市是“中国专用汽车之都”,汽车产业聚集程度和配套能力居全国前列,拥有一大批军民兼容性较强的通用装备,在民用装备征用方面潜力巨大。近年来,湖北省随州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和使命任务的发展变化,着力破解装备预征工作中存在的预征装备性能偏低、中途流失、与现役装备难衔接的“三道坎”。

近日,记者在随州采访时了解到,几个“问号拉直”的过程耐人寻味。

为什么征用的装备不是最先进的?

2014年,湖北某预备役工兵团奉命参加上级组织的实装实兵演习任务。为赢得头彩,该团特地征用刚刚纳编的几台挖掘机。然而没想到的是,在向指定区域机动途中,2辆挖掘机先后出现故障“趴窝”,尽管经过紧急抢修排除了故障,但最终贻误了“战机”。

这次失利的经历一度令该团领导十分困惑:该企业是当地响当当的龙头企业,,实力雄厚,装备先进,人才济济,按理说不该出啥大纰漏,怎么偏偏是他们“栽了跟头”?

一番调查后,该团发现:该企业账面上的装备性能优越,军民通用性好,但参加演习的车辆却并非他们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很多都是翻新的即将淘汰的“勘用品”。这一现象,在当地其他一些装备预编企业也不同程度存在。

面对质问,预编企业负责人大倒苦水:自己花高价购买的装备器材是为了创造经济效益,征用期间怎么补助,损坏了怎么赔偿,这些都没明确,派出去让人不放心。

一位企业领导掰着手指头向记者算了一笔账:出动一次重型装备,光折旧费就几千元,一旦出了故障,修理费动辄几万。企业平时自己用的时候都当成“宝贝疙瘩”爱护有加,哪里舍得借出去!

调查结果一出,引起军地领导的深刻反思:对于征用补偿问题,《国防动员法》虽然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征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但对如何补偿、补偿多少等内容,并没有予以明确。过去,该团在组织装备预征预储时,大多是凭感情去协调征用,致使征用装备种类不是很齐全、质量不是很高,而现有装备征用补偿标准偏低,一些地方企事业单位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往往也不愿把型号新、性能好的民用装备交给预备役部队使用。

针对这一情况,该团依据《国防动员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协调随州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军民通用装备预编征用的意见》《随州市军民通用装备预征补偿办法》等,对预编征用装备的征用程序、经费补偿等进行了明确。结合军地双方的意见建议,与装备预征企业签署合同,详细规定了装备的征用办法、集结时限和经费补偿标准,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打消了一些装备预编企业的顾虑。

按照这一办法,今年整组期间,该团在20多家大型企业预编了数百台的军民通用装备,并全部签订了装备预征合同,各签约企业参与装备预征动员工作的积极性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