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格高考信息管理

发布时间:2016-05-05 丨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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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7月10日电(记者赵秋丽特约记者李志臣)“要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严格高考信息管理……”今天上午,在全省招生管理工作电视会议上,山东省副省长黄胜做出如上表示。 为纠正...

本报济南7月10日电(记者赵秋丽特约记者李志臣)“要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严格高考信息管理……”今天上午,在全省招生管理工作电视会议上,山东省副省长黄胜做出如上表示。

为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山东要求,要全面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招生政策,严明工作纪律,加强

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廉洁招生、文明招生、依法招生,确保招生公平公正。要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严格高考信息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禁止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禁止用高考成绩排名排队和表彰奖励,禁止公办高中学校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广大教师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在学生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教育学生从小养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行为习惯。

据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兴民介绍,今年高考成绩向考生提供后,全省绝大部分市、县(市、区)及所属高中学校,都能按照省政府要求,做到不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各市、县(市、区)及所属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重点大学的情况等高考信息;不以高考成绩对各市、县(市、区)及高中学校进行排名排队;不宣传“高考状元”。但也有极少数市、县(市、区)及所属高中学校统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了本地或本校的高考上线人数、升入重点大学的情况,或以某种方式对升学状况进行了排名,宣传本地、本校“高考状元”等。会议对高考信息管理工作违规比较明显的德州一中、泰安一中、烟台市教育局和威海市教育局进行了通报批评。

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高中学校要引以为戒,严明纪律,特别是在招生录取工作阶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保密规定,加强对考生成绩、录取结果等高考信息的保密工作。除考生本人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考试机构一律不准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以及录取信息。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查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