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兴化市纪委的丰功伟绩之六(转载)

发布时间:2017-09-08 丨 阅读:
导读:

  陈凤俊纪委笔录形成经过 2007年4月16日早晨,我被兴化市纪委王建年带到恒达宾馆。他们要我主动交待问题,并对我讲,你的问题最小,跟组织上讲清楚了,就放你回去。我跟他们反复讲...

陈凤俊纪委笔录形成经过
  2007年4月16日早晨,我被兴化市纪委王建年带到恒达宾馆。他们要我主动交待问题,并对我讲,你的问题最小,跟组织上讲清楚了,就放你回去。我跟他们反复讲:我没有经济问题。如果有经济问题,收了人家的钱,在沈文学出事后,我会退给人家的。并且此前我都积极配合检察院整理沈文学的材料,我有问题会无动于衷吗?所以我说没有经济问题,怎么交待,你们搞错了,我是被冤枉的!他们讲沈文学、王彩明、薛启华没有冤枉,人家(指陶存山)冤枉你?人家跟你有仇?人家跟你家祖宗八代有仇?就冤枉你一个人?王建年他们对我讲:你不交待问题,就别想出去!十天、半个月、一个月、三个月、半年,双规没有时间限制,你有本事就跟我们耗。看你有多大能耐?王彩明学历比你高,比你聪明,双规38天,还后还是要讲,不能对抗组织。虽然我反复对他们讲、重复对他们讲,我是被冤枉的,喊破了嗓子,声音嘶哑了,他们就是不信不理。王瑞庭还专门讲:你们遇到了一个好书记,书记讲了,只要把问题讲清楚,就放你们回家,态度决定一切。早交待比晚交待,效果不一样,你要自己把握。他们见我不说,就不让睡觉,逼我立正站立、将手臂长时间平举、蹲马步。动作做不好,就用脚踢我,用拳头打我,见我想睡,就大声吼叫。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三天凌晨2点左右,轮到陈建中值班,要我蹲马步。我的身体不好,特别是腰痛的老毛病,平时都腰酸背痛。十多年我没有熬过夜了,两天两夜多没有觉睡了,并且承受着非人的折磨。这时候,我的马步再难以做标准。陈建中就踢我小腿,用拳头击打我头部,时不时地大声叫吼。几小时马步我确实难以忍受,而与陈建中一起的专业军人则不停地讲:你何必受这个罪,你的问题不好与沈文学、王彩明薛启华比,太小了,说出来就回家了。这时候我就想:他们说我问题太小了,又能冤枉几千元钱呢,就算我倒霉吧。由于陶存山2004年春节前曾到我家送过他自己用几元钱一斤的酒兑现的鹿血酒和一条玉溪香烟给我。我就再编个陶另外还送了1000元现金,他说不对,并翻开了笔记本,我就从2000,3000,4000,5000开始瞎猜,当说到5000时,他认可了。他又问地点是在哪里?,我说在小区门口,他说不对,见我沉默,他就讲送礼不外乎在办公室、工地、和家中几个地方。我说在工程,他讲再想想,我只好说在办公室,他说这就对了。这时我才如释重负,心想问题解决了,可以回家了。可我还没缓过神来,他又要我继续交待,我说没有了。他说你再好好想想,送礼一般在过年、过节或者工程开工前几个时段。我没有办法,只好在陈建中的暗示下,从时间、地点、金额三方面都与陶存山笔录对上号了。接下来几天,就整理笔录,背诵笔录。有一次王建年还特地跑过来问我:2005年3月份你已经到了行政服务中心了,为什么陶存山还给我送钱?我说:我也想问你们呢?你们硬要我按你们的瞎说,不瞎说又说我态度不端正,只好按你们说的讲。在之前,我都跟他们介绍过 ,我虽为人防管理中心副主任,但不在其位。我只负责指挥通信科工作,只不过时代广场人防工程,因于沈文学、周定安岁数大,他们要我在施工现场跑跑腿,上传下达,汇报汇报。实际上只协助管理了三个多月,7月份我又回指挥通信科工作。但只因为我在工地呆了三个月,陶存山接二连三向我行贿(前后时间跨度达2年之久),陶存山到底想达到什么目的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就这样,在兴化市纪委的逼迫下,我自己将自己的清白之身泼了一身污水。也导致后来的所谓“翻案”和“窜供”,直到被判刑和开除公职。为什么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还会发生象古代小说和电视剧中才会有的奇冤。到今天我都没有找到答案,感觉就象是在做的一场梦,至今还没有醒来!!!
  
  情况反映
  一、个人简历
  我叫陈凤俊,39岁,汉族,大专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11月入党。
  2002年3月─2005年2月本人任人防管理中心副主任,负责指挥通信科工作,职责是人防知识宣传、教育、防空警报试鸣、专业队训练等。
  2005年2月,本人任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办主任、人防管理中心副主任,在行政中心工作,负责人防行政审批工作及人防费的收取。
  2006年4月,本人任人防管理中心主任。职责是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战结合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二、时代广场工程建设情况
  时代广场人防工程土建工程由江苏亚太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下浮率17%,施工负责人:陶存山。土建工程基本结束的时候,我们才知道工程存在转包问题,倒手转卖了两次才到陶存山手里,实际下浮率可能达到25%。工程决算下浮17%后审定价为309万元,基本上没有利润空间可言。土建工程于2004年3月底开工,2004年6月底主体竣工,历时3个多月。在建设期间,本人根据领导的安排,协助领导负责人防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只有短短的3 个多月,7月份本人的工作使命基本结束。
  三、冤情陈述
  市纪委掌握的施工方陶存山行贿笔录:
  2004年工程开工后不久至端午节前 5000元
  2004年中秋节前 5000元
  2005年春节前 5000元
  2005年中秋节前 3000元
  2006年春节前 2000元
  说明:
  1、当时我是不堪忍受种种折磨,加上他们威胁与组织对抗,一个月也出不去,又考虑到可能会给本人造成的社会影响,给家庭、老婆、孩子的压力。最后在办案人员的指点下“猜出来的”,实际上都是不存在的。
  2 、从纪委出来后,我与陶存山联系过,我说你怎么能冤枉我?他讲也是在办案人员刑讯逼供下,受尽了七、八天折磨的情况下,不说不能走,说少了不能走。在神志不清的状况下胡乱说的。纪委是根据陶存山笔录审查我的。
  3、本人只是协助领导负责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土建工程2004年3月底开工,2004年6月主体竣工,7月份本人的工作使命已基本结束。我在该工程上只负责了短短3个月,针对陶存山“交待”的几笔,如果讲陶存山要向我行贿,从时间上也只有第一笔在这期间,其他四次,已经根本没有什么关系了。陶存山不能从我这里获得任何利益,他怎么可能接二连三地行贿我?这与陶存山行贿所要达到的目的相去甚远。
  4、2005年3月本人已到行政服务中心工作,陶存山怎么可能再送钱,这一点,连办案人员也感到疑问。
  5、施工方每拿一笔工程款,都不需要找我,都不需要我本人签字。陶存山接二连三地行贿我,目的何在?
  6、有关商品砼不下浮、漏项增补。施工方不可能找我解决问题,本人也不可能左右研究的结果。何况商品砼与陶存山没有关系,是甲方付款至工程项目部帐,后转给泰州市润砼厂。
  7、如果本人收了陶存山的钱,知道沈文学出事了,我应该主动改正。财政局王彩明、薛启华出事,我更应该主动改正。因为我清楚他们出事都与陶存山有直接关系。
  
  以上情况反映,恳请有关领导从技术的层面上、从陶存山行贿要达到的目的上分析,行贿受贿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
  
  
  写给贾书记的信
  尊敬的贾书记:您好
  兴化市时代广场人防工程土建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由江苏亚太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下浮率为17%,中标价371万元。亚太公司与人防办签订施工合同前,亚太公司负责人解释说,中标项目负责人吴刚在国外施工,公司决定由陶存山负责施工。人防办负责人也同意了这一做法。土建工程基本结束的时候,我们才知道存在转包问题。据了解,工程中标人将工程转给现水电(含消防)安装负责人徐柏松。之后徐柏松又将该工程土建部分转给了现土建施工负责人陶存山。本来工程已经下浮17%,工程倒手转卖了二次,实际下浮率可能高达25%以上(这些情况纪委办案人员也了解),陶存山在施工过程中多次谈到上当。土建工程于2004年3月底开工,2004年6月底主体竣工。
  该工程决算经市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土建造价339.1337万元(不含商品砼,因商品砼为甲供村,由甲方付款至工程项目部转给商品砼厂家,与陶存山没有关系),下浮17%后为工程审定价,即:281.481038万元。另井点降水工程审定价18.526245万元。其中8.573076万元已下浮17%;砂石回填及基坑支护工程审定价9.271549万元。陶存山所做的工程量造价总计309万元。实际下浮率可能高达25%,土建工程的合理利润空间到底有多大?土建工程基本赚不到钱,陶存山拿几十万元来贿赂市人防办及财政局工作人员合乎情况吗?陶存山做工程的目的难道不是为了赚钱,是做赔本买卖吗?当然,陶存山是赚是赔也与我们没有关系。
  时代广场人防工程案是一大冤案。陶存山承包此项工程从理论上讲是赚不到钱的。却愿意花几十万元送给人防办、财政局工作人员,这可能吗?沈文学、王彩明、薛启华、周定安、陈凤俊人人都在喊冤。以上情况反映,恳请有关领导从技术的层面上分析行贿受贿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
  注:有关后来发生的“翻案”和“窜供”事件,请看后续材料。